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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为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云南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分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不良事件、医患纠纷药品问题处置、自然灾害救助药械供应、抗震救灾等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职责,配备兼职工作人员。
二是制定预案。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应急预案》、《关于医患纠纷涉及药品问题处置预案》、《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等预案,编制《应急管理工作手册》。严格按照预案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完善应急值班、信息互通和及时上报等工作机制。
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能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简述及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的思考”专题培训,参加省局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对应急管理。
四是加强配合。日常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州、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能力建设。积极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提高处置应急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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