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构建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作者:魏伟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22

    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应急机制  
    
    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建立权责一致、监管到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疏于监管导致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县(市、区)、责任部门,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后,日前,渭南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构建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渭南市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后,陕西省首个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地市。 
    
    渭南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权责一致、监管到位的责任体系,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质监、监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把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对因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疏于监管导致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县(市、区)、责任部门,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及法人代表的责任。要实施属地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原监管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负有监督、指导和培训的责任。 
    
    渭南市政府提出,要建立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同时建立动态监测、有效监管的风险预警体系。要建立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例会制度,拓宽药品安全隐患的发现途径,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3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以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原辅料购进、工艺流程、药品出厂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抽验,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坚决纠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对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魏伟) 
    
    编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后,渭南市政府立即着手,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构建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这是职能调整之隙采取的有力举措,值得肯定。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进行,各级地方政府应迅速进入角色,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构建监管责任体系,要深入研究,勇于创新,确保职能调整之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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