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向乡镇和职能部门下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4

    为切实贯彻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漳浦县及时向各乡镇政府和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下发《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今年的责任书内容与往年不同,首次将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一同下发,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明确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工作考核和述职报告的一项主要内容,保证本乡镇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这将对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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