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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从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要求经营者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材料,建立并保留进货、销售台账或票据;违反规定的,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品种。
二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健食品经营要求,对经营者的经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在吐鲁番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是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一号多用”或冒用批准文号的行为,标签标识、说明书和广告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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