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7

    2011年以来,云南省弥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许可。对新开办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学校食堂一律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是全面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全县学校食堂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 
    
    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对全县159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师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四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从制度建设、许可情况、食堂环境、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树立正面典型与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举。在监督检查中,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在教育系统通报。同时,积极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创建,确定全县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组织人员参观学习,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和辐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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