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部门联手强化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建筑工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为期9个月的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重点突出、推进有序、取得实效,两部门联合印发了《2012年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改和验收总结3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6个方面问题。 
    
    一是严查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建筑工地食堂落实管理责任情况,指导建筑单位成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法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法人(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建筑工地日常管理重点之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 
    
    二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新开办工地食堂许可申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建筑工地食堂,一律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筑工地雇工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严禁自办食堂,要指定持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饮食并签订供餐食品安全保证承诺书;工期不超过6个月的建筑工地食堂要申办《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工期跨年度的建筑工地食堂要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每次开工前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合格后启用;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认真检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过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是严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状况。认真检查食堂环境定期清洁和保持情况,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备,是否配备有效消毒和保洁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按要求使用、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可正常运转的留样设备,冷藏设施的清理和卫生清扫工具专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五是严查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米、面、油、调味品、肉类及其制品,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不合格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特别管理制度,严禁建筑工地食堂加工制作冷荤、豆角(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食品品种;严禁建筑工地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建筑工地食堂购用无厂名、厂址和无包装标识的散装白酒;严禁建筑工地食堂内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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