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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卤制品等<br>八类食品经营行为出台统一管理规范
据CFDA网站讯 近日,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流通环节卤制品等八类经营行为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卤制品、豆制品、面包、炒货、酱腌菜、油炸小食品、小磨麻油以及米面制品八类经营行为进行统一规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武汉市涉及经营卤制品、豆制品、酱腌菜等八类行业的食品经营者5400余户,其中310家集贸市场内涉及以上行业的经营户约2700余户。《通知》对卤制品等八类食品经营行为制定了管理规范,其中包括对经营环境的要求,为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提供了规范化的标准。
下一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市场巡查,加强抽样检测,强化执法办案,树立典型示范,并加强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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