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品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出新规 企业需过6关

  • 作者:吕庆福
  • 来源:新华社
  • 2014-09-06 07:34

    据新华社成都5月17日电(记者吕庆福)记者从成都市质监局获悉,在近日开始的成都市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中,食品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须过6关。 
    1.新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麦粉等5类食品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 
    2.对已获证但不具备产品出厂自检能力的小麦粉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质监部门将责成其在2004年年底前完善企业检验能力,实现产品出厂自行检验。对逾期不能达到要求的,成都市质监局将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3.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其中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罐头、速冻面米食品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产品出厂自检能力方可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4.新申请酱油、食醋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有专用蒸料设备、有防蝇设施;具备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能力,产品灭菌之后的工序,包括冷却、灌装等过程,要在密闭条件下完成;生产瓶装酱油、食醋的企业必须具有自动或者半自动的洗瓶、消毒设备和灌装设备;必须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已获证的酱油、食醋加工生产企业应当在新标准实施后6个月内达到上述要求。逾期不能达到要求的,成都市质监局将收回食品生产许可证。 
    5.根据新修订的食醋卫生标准和《配制食醋》标准要求,配制食醋必须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冰乙酸(食品级)、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而成。自2004年5月1日起,不得使用冰乙酸(食品级)直接勾兑配制食醋(含白醋)。 
    6.以分装方式生产米、面、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的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新10类食品除调味品(糖、味精)外,不受理以分装方式加工生产的食品企业提出的办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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