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油炸小食品和膨化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6.2%
油炸小食品是以面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为原料,按照一定的工艺配方,经过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膨化食品是一种以谷物、薯类或豆类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烤油炸微波或挤压等技术熟化前后体积有明显增加现象的食品。
为了促进和规范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家质检总局对油炸小食品和膨化食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北京、天津、河北、浙江、江苏、安徽、广东、上海等8个省、市42家企业的42种产品,合格3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2%。
本次抽查42种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全部合格。
抽查中也发现,一些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甜蜜素和糖精钠均属食品添加剂——甜味剂,无任何营养价值,其甜度均为蔗糖的几百倍,在产品中添加甜味剂的目的,是将其用作糖的替代品。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中明确规定,油炸小食品和膨化食品中不得检出甜蜜素和糖精钠,而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检出了甜蜜素和糖精钠而被判不合格。
2、酸价、过氧化值和羰基项目不合格。酸价、过氧化值和羰基项目是否合格,直接反映出油炸食品中的油脂的新鲜程度。长时间反复使用油炸用油,容易造成这些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在这些项目上存在问题。
3、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在本次抽查中,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标签标准理解不够准确;二是少数生产企业对标签不够重视。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严格进行处理工作,同时,组织不合格的企业认真学习相关国家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中不得检出甜味剂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让消费者买着放心,吃着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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