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膏霜类化妆品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5.8%
膏霜类化妆品是用来保护、滋润皮肤,减少皮肤中水分的损失,并可经皮肤表面补充适宜的水分、营养成份和乳化油脂,长期使用可令皮肤具有柔软、细腻、光滑、有弹性等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市场上化妆品产品琳琅满目。目前我国生产膏霜类化妆品的企业约有2000余家,主要集中在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和上海市等地区。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扶优治劣,净化市场,引导消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膏霜类化妆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5个省、直辖市48家企业生产的48种产品,合格4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8%。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抽查中也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一是个别产品的细菌总数指标严重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细菌总数等卫生指标有严格限定。标准规定细菌总数应≤1000个/克,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该项指标竟高达无法计数。膏霜类化妆品是涂抹于人的皮肤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日常生活用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安全使用和健康,对于细菌总数超标的化妆品,消费者使用后容易引起皮肤感染。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材料产品出厂前未经检验。
二是个别产品的包装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包装上只有生产企业名称,未标注生产企业地址。标准明确规定化妆品销售包装必须标注内容: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标注、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必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等。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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