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食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2014-09-06 09:50

    二氧化硫残留量是反映食品加工过程中亚硫酸盐类漂白剂使用情况的指标。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日前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本市市售的七类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施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的七类食品包括干果(葡萄干)、干菜(黄花菜、金针菇)、食糖(冰糖、砂糖)、薯类淀粉(生粉)、粉丝、加工蔬菜制品(杂菜、蚕豆)、鲜冻水产品(冻虾、冻蟹),样品来自本市的食品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按照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进行评价。结果抽检的36件样品合格31件,总体合格率为86.1%。对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产品,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从这次抽检的情况来看,薯类淀粉、食糖、粉丝、干果、加工蔬菜制品五类食品被抽检的样品检测结果均合格,鲜冻水产品和干菜食品两类食品中的部分样品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限量的情况。抽检的7件干菜样品中有2件,4件鲜冻水产品中有3件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表)。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亚硫酸盐类漂白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以及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都有严格的规定。过量的二氧化硫不仅能破坏食物中及人体的维生素B1,还能与钙形成不溶性物质,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同时,二氧化硫遇水生成亚硫酸,对人的咽喉及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食用者轻则可有粘膜刺激感,如咽喉处灼痛等,严重者可出现肺部水肿,声门痉挛。本次抽检的结果显示,滥用亚硫酸盐类漂白剂的现象在部分食品中还是较为严重的,针对上述检查的情况,市卫生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品中漂白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求有关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使用漂白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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