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甜蜜素的测定不适用于白酒

  • 作者:刘红灿
  • 来源:新华社
  • 2014-09-06 09:50

    新华社信息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刘红灿)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查验方法不当,个别地方因检测出白酒中含有微量甜蜜素而查扣了大量产品。对此,我国食品添加剂主管部门卫生部监督司认为,食品中甜蜜素测定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白酒。
    卫生部监督司5月11日在《关于白酒中甜蜜素检验方法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04]36号)中提出:“‘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97-2003)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白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甜蜜素的学名。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介绍,今年3月上旬以来,湖南省岳阳、衡阳、株洲等地质监和工商部门,同时对市场上畅销的白酒产品进行专项抽查,检测出四川、贵州、安徽等地的一些名牌白酒中含有微量甜蜜素成分,据此判定其质量不合格,查扣了大量产品,禁止上市销售,并要处以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此,白酒企业纷纷提出质疑。4月20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召集白酒、检测、食品添加剂和标准等不同学科的专家进行论证。
    第四、第五届全国评酒委员专家业务组组长沈怡方,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起草人陈瑶君,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酒类分委会主任高景炎等专家认为:由于白酒生产原料、工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检测方法不适应,可能造成误判;一些地方在查验中采用针对食品的通用检测方法,可能由于白酒中环己醇及环己基的类似物质与亚硝酸钠反应,生成环己醇亚硝酸酯,而被误认为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亚硝酸钠的反应,造成酒中含有甜蜜素的假象;检测报告显示,受检产品甜蜜素指标为0.0003G/KG到0.060G/KG,人为添加这么微量的甜蜜素,很难起到改善产品口感的作用,这进一步显示出是白酒中所含的环己醇等环己基的类似物影响所致;受检产品甜蜜素含有量极低,不会对饮用者的健康构成危害。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助理程劲松说,我国是甜蜜素的生产、出口大国,甜蜜素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多种食品中使用,只要严格遵循“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2760-1996)”的要求,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按1997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此项标准,甜蜜素可加在配制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蜜饯、话梅等食品中,其中配制酒、糕点等的最大添加量不超过0.65G/KG,蜜饯不超过1.0G/KG,陈皮、话梅等不超过8.0G/KG。据悉,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质检部门停止对白酒中甜蜜素的查验,立即解封已封存扣押的产品,允许其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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