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长城花园酒店食品安全令人忧

  • 作者:王清机 彭刚
  •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 2014-09-06 09:56

    在河南调研食品安全期间,调研人员在漯河市长城花园酒店用餐,用餐时意外发现在一道以鱼类为食材的菜肴中混有一枚木质夹子,很明显,这道菜受到了污染。调研人员当即向酒店工作人员反映,据长城花园酒店餐饮部柏经理解释,在菜肴中发现的木质夹子为夹菜单所用的工具。 
    调研人员在有关部门了解到,长城花园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会议等为一体的现代商务酒店。酒店位于漯河市沙北行政区中心,酒店按四星级标准建设,以粤式菜系为主。据观察,该酒店的生意还是不错的,来此用餐的消费者络绎不绝。 
    现在在食品流通领域中,阜阳奶粉、三聚氰胺问题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地沟油等重大食品不安全事件以及诸如食品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的出现,是造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缺乏信心的主要原因。就长城花园酒店发生事故来说,酒店工作人员虽然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给更换了菜肴,知错就改的工作态度值得肯定,但事件反映的问题却值得思考,一道精心烹制的菜肴中怎么可能出现一个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工具呢?看起来真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情,实际上这是一个责任心的问题,是企业食品安全认知度的问题。此事件中,漯河长城花园酒店在经营中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中“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之规定,违反了第二十八条中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第七款“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之规定。虽然调研人员在用餐后没有中毒,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但这也是侥幸之举,假如这枚夹子沾有有毒物质,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作为餐饮企业更是责任重大。希望该酒店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正确树立企业社会责任心。同时希望漯河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杜绝因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现餐饮领域,如何改变消费者心目中“食品安全让人担忧”的印象,如何让消费者在用餐中体会到安全、卫生、舒适、方便的感觉?全面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律意识,有效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这才是餐饮流通的服务宗旨。 
    国家一再强调,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并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食品企业的产品生产是一个良心工程,其生产主体更不能忽视社会正义,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同时不能不尽社会责任,对社会要有所贡献。企业怎样做才算真正具备社会责任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能仅体现在捐款和慈善事业上,只有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去认真对待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和方向。企业以社会责任为基础,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一旦丧失消费者信任,即使是百年老店,也只有破产一条路。企业在经营时不忘社会责任,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得以最终做大做强。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