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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明年4月施行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赵玲报道 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对化妆品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该《规范》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根据《规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编制。
《规范》还对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进行了明确: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年份+0000编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年份+0000编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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