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药店

  • 作者:王宝龙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10-06 11:06

  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上海第一医药商店组织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现场会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可追溯演练,同时宣布,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雷允上药城、童涵春堂、华氏大药房、复美大药房、上海药房等7家药店纳入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据悉,试点工作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销售区域、统一标志、统一承诺、统一亮证经营、统一监督电话)和“四个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乳粉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规范)的要求,通过零售药店设置专柜(区)销售、存储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进、销、存全面纳入本市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监管范畴。某药店负责人介绍,进入药店的乳粉都需持有“准入身份证”,乳粉入库需至少过两次“验收关”。从事乳粉收货的工作人员,须具有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药事法律法规知识,经健康检查合格并通过专业培训。收货时,收货员需对票据、实物、运输方式、运输条件等一一验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到货乳粉逐批进行收货,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    (王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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