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抓契机夯实基层监管机构基础
本报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7月21日,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和《考评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目前,该市135个乡镇中,参加首批食品药品安全创建的乡(镇、街道)为81个,参创率达60%。“这是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的一个重要契机,将全面夯实基层派出机构的体系和队伍建设。”曲靖市市长范华平说。
据了解,曲靖市于今年4月完成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和人员整合,该市在原有市局的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新增设县级监管机构1个,县级检验检测机构8个,乡镇或区域性监管派出机构新增100个,各项工作蓄势待发。
体制改革后,为推动全面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机制建设,7月,曲靖市委、市政府修改了考核细则,大幅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在地方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权重。该市还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明确基层监管所所长为副科级,每所不低于2名行政执法人员。在解决编制人员、办公场所、基本办公设备等问题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拿出专项经费,年内统一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执法车辆95辆、执法记录仪200套,为基层监管所的工作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全面推进基层监管所的体系建设,整治乡、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曲靖市把全面启动食品药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实行了以“5773”为目标的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内容。“5773”的具体内容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实现“5有”:有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有办事机构、有安排部署、有经费保障、有检查考核。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现“7到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编制核定到位,执法资格授权到位,办公场所安排到位,执法装备配备到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管理考核实施到位,报酬待遇落实到位。基础工作体系建设实现“7落实”:乡(镇、街道)认真落实日常巡查检查、风险隐患整治、案件查办、宣传教育培训、行业诚信建设、举报投诉、应急管理7项制度。此外,乡(镇、街道)在达到该标准基础上,要确保实现“3无”:辖区内无源发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无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无重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曲靖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参加首批创建的81个乡镇正按《考评细则》抓好各项指标落实,创建工作纳入市级对地方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
“在创建工作开展的同时,我们针对监管队伍能力提升滞后于职能扩充的实际情况,将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提升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我们采取与省内高校联合办学的方式,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全员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专业轮训。”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廖应虎介绍说,“未来3年,曲靖市将以创建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力争将示范创建工作覆盖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道),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组织保障、监管网络、基础工作三大体系,使得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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