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海外代购药品的风险性

  • 作者:王东海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11-27 23:10

  当前,随着互联网购物的便利性,一些消费者基于“代购药品价格便宜、质量安全、疗效好”考虑,专门购买直接从海外代购的药品。而一些有海外关系或者因工作需要常出国的人以此为商机,认为代购药品市场空间巨大,有利可图,于是从国外购买药品后带回国内上网销售。甚至一些人将代购销售信息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以好友推荐的形式销售这些药品。这一看似普通的行为,因药品管制的专属性,销售者其实已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关于海外代购并销售药品被判刑的案件并不少,早在2012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因对一起在日本代购药品回国销售的案件处以66万元的重罚而遭到当事人的诉讼。当事人辩称,海外代购不是卖药,其行为已经受到刑罚,为何还要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辩称,也是诸多海外代购药品者共同的疑惑。

  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药品安全角度,海外代购药品都有一定的风险性。药品管理法律明确规定,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进而取得合法进口药品的资格。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法应按照假药论处,销售该进口药品的行为当然就构成了销售假药行为。对销售假药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违法情节和货值金额当然可以给予重罚。当然,有些产品在国外不是按药品审批管理,而在国内是按药品审批管理的,这就要求销售者在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前,必须熟悉我国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以免盲目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药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因每个国家人的体质、饮食生活习惯不同,在用药剂量、方法和疗程上有很大区别,再加上一些海外代购的药品没有通过毒理、药理、病理检测,说明书内容标注也不是很清楚,消费者服用后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后果,危害健康的风险可想而知。

  今年3月,深圳市药品监管局发出警示,75%以上所谓的海外代购抗癌药都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假药;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海外代购抗癌药。不仅是抗癌药,由于代购本身的漏洞,其他海外代购的药品质量也并非宣称的那么安全有效。消费者应正视海外代购药品的风险性,如果需要购买进口药品,建议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有药品批文的合格药品。鉴于海外代购药品的风险性,以及该行为对正常药品注册审批程序和药品市场管理秩序的冲击,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应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给予严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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