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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局加强队伍法治能力建设
本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学法考法、执法考核、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考评”四项具体举措。
《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干部学法考法制度,要求机关干部法律学习与半年和全年工作考核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闭卷考试等方式,对年度法律考试不合格者,采取公示成绩、组织补考、取消评优资格等办法,真正把“学习软指标”变成“履职硬任务”。建立执法考核制度,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执法考评组,对相关业务处室及人员在行政审批、认证检查、案件办理等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情况进行抽查考评,建立健全干部学法执法考试考评档案,为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建立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学法成绩优秀、执法考核结果优秀的“两优干部”。建立述职述法制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时,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以及相关负责人重点报告一年所学具体法律法规、年度学法考试成绩,年度执法考核结果等内容,促使学法用法走上常态化轨道。(宁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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