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瘦身”

  • 作者:贺澜起 范南虹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2-25 14:15

  行政审批事项从164项减少到89项,审批环节由原来的7个减少至3个,推行“法人承诺制”……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结合监管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为行政审批“瘦身”便是其一。

  “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是审批局,主要职能应回归到监管工作上。”海南省局局长冯鸣介绍了推行审批改革的两大目的:一是方便企业和群众,促进产业发展;二是监管部门将人手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审批事项繁多,人手不足,怎么办?

   简政放权  审批“瘦身”

  2014年上半年,海南省局把减少审批事项、实施流程再造、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作为抓手,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能,缩短审批时限。

  该局把75个审批事项调整为服务管理事项;调整44项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审批时限压缩50%。

  放权到基层,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去年,海南省局将刚接收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局根据“就近、便利”的原则,把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窗口下移,实行“基层受理、机关核批”新机制,由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接受本地经营户的书面材料后报市县局审批,经营户不出乡镇即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统计,该局去年第一季度行政审批平均办结时间为10.67天;改革后,第二季度平均办结时间为6.71天,提速37%。

  常规手段用完,怎么改?

   创新模式  推行“法人承诺制”

  行政审批事项一再“瘦身”,但由于法律法规对药品审批有着严格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较多。如何突围?海南省局一改以往“简单削减”的做法,推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这一模式要求企业在知晓申报条件和标准后,承诺该申请事项所涉及的需现场检查的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出“违者愿罚”的具体承诺,审批部门只需审查相关材料及证件,即可发放审批决定书。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核查企业承诺的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如有虚假,监管部门收回审批决定书,企业自愿承担由于恶意造假所造成的后果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事先承诺的处罚。

  这个全新的审批模式,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可使原来10~20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的案件当天办结。目前,“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已在海南省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环节实施,下一步将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推行。

  海南康馨药业有限公司是启动“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后第一家受益企业。目前,已有11家企业享受到了新审批模式带来的快捷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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