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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实施食品企业“阳光生产”试点工程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方案,部署从5月开始,在部分试点食品生产企业中实施“阳光生产”工程。
据介绍,该工程采用“透明车间”和“视频车间”两种形式,试点企业通过在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开设参观走廊(玻璃幕墙、玻璃窗)或安装摄像视频设备,把食品生产环境及原辅料投放、生产加工过程、成品包装等关键环节实时展现在监管人员和公众面前。试点企业安装摄像探头的数量应以满足监控区域全覆盖为标准,并能够实现视频信息与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传输。
吉林省局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可在辖区内选取企业先行先试,特别要把大中型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瓶桶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每个地区试点企业数量不少于3户。(王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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