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局集中力量向食药违法行为“亮剑”

  • 作者:孙斌园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7-23 10:07

  本报讯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去年起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查”三分离,将省局相关业务处室从繁杂的行政审批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日常监管和巡查作为工作重心,飞行检查频次大大提升,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力度不断加大。仅今年1月~6月,安徽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就对药品批发企业实施飞行检查24家次。

  据了解,改革前,安徽省局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这三个环节,主要由各业务处室承担。这种情况导致了“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批而不管”等问题。改革后,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所有办事时限减少一半以上,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同时各业务处室也把更多力量用到监管执法上。

  以安徽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为例,今年计划实施飞行检查80~100家次。仅1~4月,就实施飞行检查25家次,已超过了改革前全年对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总数。检查成效也很明显,对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前所未有。如,今年对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中,发现安徽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泰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涉嫌违法生产中药饮片,且未经检验即上市销售,飞行检查组当场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停产。此外,还对浙江钱江(亳州谯城)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药企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1月~6月,安徽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对药品批发企业实施飞行检查24家次,发现芜湖海通金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芜湖海通方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2家企业涉嫌违法经营,立即暂扣了其药品GSP证书,并责令这两家企业停业整顿。

  去年以来,安徽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共实施飞行检查233家次,发现并处理问题企业118家。其中,对安徽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白酒中添加药物成分、亳州市妙芳保健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无证生产等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针对油脂类食品存在的塑化剂问题、白酒中的氰化物问题,省局分别约谈了420家食用油和9家白酒生产企业;针对辣条生产企业滥用添加剂问题,约谈了50家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确保了儿童食品安全。

  安徽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以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回头看”、体外诊断试剂综合治理、“美瞳”及避孕套等多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涉械企业302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5份,立案查处145起。其中,12家医院因非法购进使用未经注册免疫组化试剂被立案调查,现场查获未经注册试剂80余种,涉案货值金额近40万元。

  在腾出力量打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同时,安徽省局还探索建立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安徽省食品药品审批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食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药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规定》、《全省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十必须事项清单》、《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指南》、《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县乡四级事权划分指导意见》等数十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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