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 作者:李劲松 张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9-01 09:57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近年来按照“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对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和对市场销售食品定期抽检的“两项职责”)要求,着力健全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改革和创新中取得了长足进步,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实现“有岗”  落实“有人”

  去年初,齐齐哈尔市在全省率先新建市局、区局、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社区(村)食品药品工作站,完善了监管人员和网格协管员组成的监管网络。市、区两级都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为隶属于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设置了14个内设机构,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设置了5个内设机构,明确了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编制平均7~8人,稽查执法大队编制平均7~8人。该市七个区新建了42个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每个所有3~5人;每个社区增设一个食品药品工作站,配备专职协管员。各县(市)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均加挂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食安办的牌子。市、县、区三级均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和食安办主任“一肩挑”。

  齐齐哈尔市围绕“审批、监督、检验”等职能,采取资源整合、人员调配等方式,在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设置行政编制282名、稽查事业编制100名、检验事业编制60名,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前比,分别增编425%、200%和133%。该市还聘任266名大学生和500余名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在各行政村、社区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主要负责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有效延伸了“监管触角”,为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定位“有责”  创新“手段”

  今年,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纳入了全市30件民生实事。在市委综合考评共性目标中,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被细化为三大项九小项考核内容。

  齐齐哈尔市在《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中,实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强化了“两责”的落实。目前。该市已经形成了“区域布网、网内定岗、岗上有人、人负其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常态。今年,齐齐哈尔市局积极争取食品药品检验经费200万元,探索联合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新模式,既保证了资金投入,又加大了食品药品抽检力度。同时,该局高度重视检验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检验信息的倒逼机制,建立专项核查处置体系,即核查处置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抓总,相关科室负责统筹协调,稽查支队负责具体实施,实现报告送达、问题通报、隐患排查、企业整改、案件稽查的无缝衔接,提高了问题处置能力和效率。

  齐齐哈尔市局在95%监管力量下沉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在全省率先打造了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示范所硬件实现“五个一”:有一处办公场所、一辆执法车、一套快检设备、人手一部移动执法终端和一部执法记录仪,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软件做到“五统一”:统一监管模式、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执法模板、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业务培训,保证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同时,该局完善了基层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了隐患排查、信息交流、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多项制度。与此同时,齐齐哈尔市局坚持“人防技防”并重,不断强化“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在监管中的应用,创造性地开展了网格化基础上的信息化监管模式。他们充分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将监督检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传输至信息化处理系统,形成“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分流→问题处理→反馈→归档”的规范化流程,确保基层监管流程精准、高效。

  今年8月,新建的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投入使用。该中心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近4000平方米;拥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2名,占总人数的77.7%;拥有高精尖检验仪器设备近200台(套),新增检验参数1000余个,基本做到了食品药品检验项目的全覆盖。目前,该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骨干、县(市)级原质检所为基础、区级快检为支撑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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