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局以“六五”普法促系统法治建设

  • 作者:张宗利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10-26 10:06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立足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大局,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监管中心工作特别是食品监管职能整合之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创新普法载体,注重治理效果,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重点

  一是努力强化行政相对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山东省食药监管系统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提升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设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短信提示、组织参加知识竞赛、举办科普展览、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进行食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教育。如莱芜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在相关企业组织“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清洁厨房、明厨亮灶”等现场培训观摩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现场观摩指导,增强培训效果,切实提高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是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中。山东省食药监管系统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的同时,严格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使当事人明白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主动停止违法行为;通过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自纠行为进行现场督查,扩大影响,达到执法“一个点”教育“一大片”的目的,从而维护正常的食品药品安全秩序。

   创新载体

  一是重视普法载体平台建设。山东省食药监管系统立足职能,利用政务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介进行普法。今年配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省局制作了公益宣传视频,并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以及人民网等网站开设了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多数市局依托机关门户网的法制宣传网页(栏目),把法治建设论坛、博客、微信、搜索引擎和移动客户端等与法制宣传紧密结合,打造强大的网络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如德州市局开辟了“群众面对面交流、媒体互动交流、网络宣传”三个宣传阵地,在德州电视台开播了《食品药品安全视点》专栏。潍坊市局利用“空中四条线”(政务网站、电视台、举报电话、农村喇叭)和“地上四个一”(一条宣传教育街、一个大院、一个公示栏、一张便民卡)的宣教阵地,广泛开展基层科普宣传,实现“空中地上”立体发声。

  二是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山东省局自2003年以来一直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参与机关法律事务。系统各级部门也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临沂市局2013年10月还专门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现有执业律师5人,实习律师5人。公职律师办公室在参与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执法疑难问题和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体制改革后,食品投诉举报迅速增加,公职律师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有效解决了困扰基层的难题。聊城市局筹建了全市系统法律事务服务团,以系统内现有从事政策法规工作人员、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取得司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为主,为全市监管重大决策、重大疑难案件、行政复议听证等提供法律咨询。

   注重实效

  一是注重普法与提高法治思维结合。省局在普法宣传的同时,积极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坚持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培训与提高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相结合。尤其是注重法律法规的培训,除每年编印发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文件汇编外,还通过周五课堂等形式邀请各方面的专家为机关工作人员授课。持续不断的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二是注重普法与监管业务工作结合。省局在普法中借助各种媒体和传播平台,主动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并围绕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药品执法实践,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青岛市局建立了覆盖全市10个区市的食品监管官方微信群,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而且还能受理投诉举报,推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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