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监管根基——各地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四有两责”综述

  • 作者:陈冠如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1-14 16:21

   2015年终专稿(11)

  2015年6月11日,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提出了食品安全工作“四有两责”的要求。根据要求,各地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下沉监管力量、筑牢监管网底、推动“四有两责”在基层落地生根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顶层设计 强力落实“四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全面部署“四有两责”要求时指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有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完善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国家和省级监管部门要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监管部门监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查严究。

  在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落实“四有两责”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落实“四有两责”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重要前提,是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保障。

  黑龙江省积极落实“四有两责”,把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四有”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进行部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市(地)综合考核分值。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顶层设计,出台了地方“四有”量化考核指标,从省、市、县三级分层推进。目前,该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逐步到位,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逐步落实,落实“四有两责”工作初显成效。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建设规范和达标验收办法,明确10个大项50个分项的建设标准,从基础、机构、队伍、制度、快检、经费等重点环节实施基层监管所规范化达标建设。

  甘肃省局局长高建邦告诉记者:“甘肃省地方政府普遍加大了对基层监管所业务用房、工作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基层监管所基础不断夯实。甘肃省局2015年投入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目前已建成418个规范化乡镇监管所,其中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等部分县区所有乡镇监管所通过达标验收。”

  山东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贯彻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四有两责”的具体措施。明确提出,要坚持守土有责、党政同责,从省委、省政府做起,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负起责任,切实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四有”要求,夯实监管基础。省、市、县三级全部组建了行政监管机构和稽查执法机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基层监管机构,总数达1834个,省、市、县、乡四级均设立食安办。

  “山东省编办印发文件,规定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已经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继续保持独立设置;已经进行‘三合一’综合设置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增配正科级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专职副局长(副主任),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增配所长级专职副所长,并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把主要力量放在食品药品监管上,内设的食品药品业务机构与整合前相比不能减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越男说。

  力量下沉 切实履行“两责”

  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落实“四有两责”的直观体现。县乡两级监管机构直面消费者和行政相对人,其监管的好坏直接影响全系统监管工作的整体走向。如何在确保“四有”的基础上全面履行“两责”,发挥好县乡两级监管机构作用,成为摆在各地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甘肃县乡两级监管机构通过建机制、打基础、谋发展,全面落实日常监管“网格化”、“痕迹化”要求;基层严格落实检验责任,2015年快检设备运用率普遍提高,将定期抽检逐步向时时检验转变,重点加强了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的快检,检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甘肃省局建立“双随机”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各市州、县市区的飞行检查和督查调研频次,2015年先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飞行检查4次,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认真整改处置。市州局也加大了对县乡两级“两个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甘肃省2015年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8010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个,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40起,刑事判决5起。其中,县乡两级查处案件占到了全省的80%。

  湖北省食药安办出台了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从省市县三级分级推进“四有两责”落实。要求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履行好“两责”:对企业日常监督的检查责任,高风险的企业至少一周去检查一次;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的抽检责任,对食用农产品至少每个月或每两个月抽检一次。同时要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各自责任,齐心协力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关口。

  2015年,山东省局与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仪器购置和场地建设等,17个市全部建立检验检测机构,15个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已有76个完成整合,40个取得食品检验资质。2015年,山东省局通过飞行检查撤销和收回药品GMP证书8张,共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245张,全省持证药品批发企业减少200余家。

  广西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内实行全品种、全环节、跨乡镇区域综合执法,通过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统筹协调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等基层站所,打造联合执法平台,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全国率先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制度、质量受权人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和配置专兼职检测人员,安装LED显示屏,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抽样检验、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2015年,广西共公布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26期、案件信息3200件,约谈企业法人108人次。

  陕西省坚持在政府主导下推广网格化监管模式,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县以下全部实行了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厘清监管责任,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履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

  陕西省局局长胡小平介绍:“陕西省在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中,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监管工作合力。一方面,在一级网格(县级层面)由政府出面搭建食药、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共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在二、三级网格着重联合城管、交通、卫生、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形成联合执法‘新常态’,取得良好成效。”

  广西区局局长韦波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要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必须以落实‘四有两责’为基础,不断完善基层监管、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推动‘四有两责’落地生根,体制改革必须到位,监管体系必须健全,专业性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落实,综合协调职能必须给力,有效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从而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监管’走向‘治理’,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发展。” (本报记者    陈冠如)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