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砥砺前行 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

  • 2017-08-04 11:50
  • 作者:杨燕 尹宏伟 薛建波 王丙洋 侯会
  • 来源:中国医药报

沿黄河两岸,入千里草原。在这雄浑壮美的原野上,伴随着霞光满天的流金岁月,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管战线上的忠诚卫士,穿梭于城市农村,活跃在商户企业,在严格监管佑民生,助力经济促发展的道路上,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一路走来,垒起护佑经济的“敖包”,升起保障民生的“图腾”,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保食药安全

五年工作成绩斐然

    

2013年以来,内蒙古不断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成立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建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将监管派出机构设置到苏木乡镇。目前,全区12个盟市全部独立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3个旗县中,有38个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1010个苏木乡镇中,单独或按区域设置的903个派出机构,全部加挂食药安办牌子,有效发挥了综合协调作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事“四品一械”监管人员达到8545人,比2010年增加了4.2倍,占全区常住人口比例达到3.39人/万人;聘用食药安全信息员、协管员1.45万人。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201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突出目标导向,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投入,提高检验能力,成立了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新建改造12个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1个旗县检验室、903个基层快检室,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年监督抽检达到每千人4批次,覆盖全区城乡牧区、生产经营各类业态和31大类食品品种,抽检合格率达到97.8%;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全覆盖,检验合格率达到99.7%。

    

2016年5月,张德江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内蒙古自治区检查指导《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取得的成效,对内蒙古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布小林主席担任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自上而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民生工程,落实到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遵循各级领导的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落实“四有两责”,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活动,不断推进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监管区域网格化、监管内容表格化、监管过程痕迹化、监管手段智能化的“四化”监管和“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健全制度体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面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016年度,在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内蒙古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排名第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内蒙古在全国排名第九,成为全国两项考核被评为“双A级”的七个省区之一。

   

图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玺(前排左二)在呼和浩特市调研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抽样工作

 

促监管创新

建立健全食药安全治理体系

    

“2017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于6月29日至7月3日在北京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三市参展。展会上,观众簇拥在呼和浩特展台的电子互动桌面旁,点击图标,进入“呼和浩特烧麦第一街”互动长卷,了解呼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成绩和经验;乌兰察布市通过展示其先进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向观众介绍该市如何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鄂尔多斯市展示了农村牧区集体聚餐(流动餐车)监管模式、羊肉全程溯源体系、蒙餐产业发展与监管举措等3个项目。展会现场,这些成果和亮点吸引了国家有关部委、兄弟省市、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点赞。

    

内蒙古在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上展示的上述成果、亮点,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站在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四有两责”,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活动,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织就密实的食药安全“防护网”密不可分。

    

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玺在全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暨下半年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内蒙古上半年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

    

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自治区成立70周年食药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重中之重,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协调保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排查、巡查、督查等方式,密集开展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链条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专项抽检。

    

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对农村牧区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中药材、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农村牧区“四好”示范店。推动落实“四化”监管模式和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了风险防控和监管责任体系。完成国家食品抽样3163批次,占全年计划的62.5%;自治区食品抽样2516批次,占全年计划的23.1%;盟市旗县食用农产品抽检2695批次;在问题食品风险监测后处理72起。

    

继续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有序地开展“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证前抽查和体系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推动食品安全各方责任的落实落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四品一械”案件2220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32件,罚没款1581.5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9家,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3个。

    

稳步实施食药安全创建工程,组织开展了示范创建活动,其中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283个,示范店10433家,示范企业204家,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5260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共上报16家。

    

逐步推进食品药品企业电子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次,共培训各级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3323人次。

    

推动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制度,公布了28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非守信企业名单。全面推动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参保企业达3000多家。开展了“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新闻宣传发布制度,持续营造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对“雁过拔毛”式腐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同时,举行了内蒙古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内蒙古16个厅局委办举行了主题日宣传活动,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部分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先后开展了宣传活动。

    

严格防管控

确保重大活动食药安全万无一失

    

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在全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暨下半年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今年,在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第2届中蒙贸易博览会、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还将在我区相继举办。一系列层级高、影响大的重大活动在我区密集举办,前所未有,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6月30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举行的“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动员誓师大会”上,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焦鸿代表各盟市领读誓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各界代表共同宣誓。参会领导共同擂响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食品安全保障的巨鼓。由此,内蒙古正式打响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卫战。

    

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安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在5月中旬和近期对12个盟市进行了两次督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玺及各分管局长多次深入内蒙古各盟市有关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

    

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鄂尔多斯市举行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培训暨现场观摩会,500名来自全区食药监管系统及参与重大活动保障的酒店宾馆相关人员,参与了本次会议。

    

7月19日~20日,国家总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座谈会。国家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出席会议并传达了总局局长毕井泉的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将重大活动保障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辽市:强化党政同责  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通辽市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政同责,着力推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社会共治机制,举全市之力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狠抓“三个着力”

    

通辽市以“三个着力”强保障、强支撑、强基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健全监管体系。通辽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大公共安全体系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调度、经费保障和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

    

食品药品监管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通辽市市旗两级财政共安排食品药品监管经费6796万元,人均达21.2元。

    

稳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通辽市市、旗、镇三级食药监管机构全部独立设置,按全市总人口万分之三点五的比例,共核定人员编制1100人,各苏木乡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编制按5~10人配备,各嘎查村全部聘任了协管员,自上而下编织起了严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强化技术支撑

    

为更好地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通辽市局着力强化技术支撑,投入资金8539万元,完成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标准化实验室改造和奈曼旗、扎鲁特旗、开鲁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各旗县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建设全部完成,其中,有5个旗县市区的实验室通过了资质认定。年食品监督抽检样品量达3批次∕千人,食品快检达10批次/千人。

    

落实“四有两责”

    

着力补齐基层短板。针对基层监管“缺枪短炮”、投入不足等问题,通辽市局投资近4000万元,在各基层监管所全部建立了“五室一库一窗口”(包括办公室、快检室、执法装备和档案室、执法处置和约谈室、信息化培训室、罚没物品库、办事窗口),保证办公及业务用房集中设置、独立办公,面积不少于320平方米。同时,按照“十个一”(每所一辆执法车、一台传真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摄像机、一套快检设备,每组一套执法包、一台照相机,每人一台电脑、一个执法记录仪)的标准配备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切实保障基层监督执法工作需要。


锡林郭勒盟:公式力改革创新  食药监管再上新台阶

    

2017年上半年,锡林郭勒盟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改进食品药品监管措施,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有了新的突破,切实保障了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做好“放管服”

    

为更好地履职尽责,锡林郭勒盟局采取的重点举措之一就是落实“放管服”,缩短审批期限,为百姓办实事。

    

首先,锡林郭勒盟局严格准入制度,全面实施许可和登记工作的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同时紧抓现场审查,确保企业准入合法合规。其次,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承担的职责,认真梳理审批项目,加快审批进程,提高审批效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由法定40个工作日发证,缩短至30个工作日。药品零售许可由法定45个工作日发证,缩短至19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由6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至现行的20个工作日。

    

另外,锡林郭勒盟局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从方便办事群众出发,编制了办事指南,按照不同许可种类设计了不同的封面颜色,做到简洁大方、醒目美观。

    

为了更好地完善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锡林郭勒盟局按照“三个层次、四个类别”划分了监管事权。全盟药化流通领域监管事权分为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个层级,并按照一类、二类、三类风险和其它类四个类别,全面实施日常化、标准化、规范化监管,并分别由盟局、旗县市区局、基层监管所履行监管检查责任,将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三类。

    

同时,区分风险企业、风险品种、医疗机构等级,依据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两证”审核、监管留痕、问题整改、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对各旗县市(区)食药监管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督查抽查。

    

备案管理建筑工地食堂

    

为了更好地保障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锡林郭勒盟局制定并出台了《锡林郭勒盟建筑工地食堂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食堂由各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实施许可、备案和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分为六章,共三十五条,对建筑工地现场设立食堂的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安全责任人、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建筑工地食堂备案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


乌兰察布市:践行“四个最严” 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作为国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凝集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被自治区食药安委评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盟市”;2017年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实行“一票否决”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入“五城联创”之一,将考核权重增加到5%,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连续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城区市场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配套建设。市人大和市政协每年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协商,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按照人均每年1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连续三年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开展“四化”建设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一县一局、一乡一所”,110个乡镇(街办)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70%。监管人员比例达到辖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五点七,协管员实现了嘎查村社区全覆盖。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表格化检查规范执法;痕迹化监管排查隐患;智能化管控提高效能。建立了监管指挥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三个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坚持产管并重   保证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安全

    

推动“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行业规范化。在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覆盖工作方案》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示范创建标准》并逐一规范。积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让百姓放心、安心消费。推动生产经营园区化。鼓励引导小作坊、食品摊贩划行入市、统一经营。全市建成13个食品加工园区和29个农贸市场,中心城区小作坊入园率达82%,小摊贩入市率达96%,小餐饮备案率达97%。中心城区投资12亿元建成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9个二级农贸市场和100个加盟店,实行“1+9+100”市场营销模式,统一配送,有效保障食品源头安全。推动小餐饮改造透明化,通过以奖代补,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全市82%的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明厨亮灶”,切实改变了食品加工和消费者就餐环境。

    

(本版文章作者:本报特约记者杨燕  通讯员尹宏伟  薛建波  王丙洋  侯会  图片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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