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是斩断药品回收利益链的关键

  • 作者:何 伟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2-24 09:58

  据《中国医药报》1月28日报道,1月26日,国家总局通报了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购销非法回收药品或为购销非法回收药品企业提供发票等违法行为,再次揭开了少数药品企业参与购销非法回收药品的黑幕。

  在为国家总局通过飞行检查善于发现问题并敢于揭示问题的作风和勇气“点赞”的同时,这7家药品企业的违法情节也着实让人触目惊心。通报的7家药企不仅资质合法,有的应该还是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和规模的企业,但其在明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依然无所顾忌,确实让人有些费解。

  近年来,随着药品行业的规范化运行和严管重惩的震慑,非法的药品回收虽然没有根本禁绝,但大都转入地下,成规模的此类违法行为鲜见曝光。但从此次国家总局的通告来看,非法的药品回收尤其是药品企业参与其中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且有抬头之势。

  笔者认为,治理非法药品回收,药企是关键。在药品行业全面规范之后,没有药企的参与和动作,非法回收的药品不但无法进入合法的销售渠道,达到以量的累积实现利的攫取,更无法在较长的时间内不被监管部门发现。而药企的直接参与,既可以在技术处理上让非法回收的药品披上合法产品的外衣,又能使处于地下的流通变为公开的交易。也就是说,药企的参与,就类似“洗钱”一样洗白了非法回收的药品,为其通过层层关卡打开了方便之门。

  经济新常态下,药企创收面临着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多重压力,确实已经关系到部分药企的发展甚至生存。在可预见的未来,经济新常态的基本格局难以改变,药品行业自然不能独善其身。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药企直接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药品回收而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一定的可能。

  因此,只有管好、管住、管死药企,才能卡住回收药品的回流和“改头换面”后的外流通道,点住药品回收利益链的死穴。同时,从药企参与非法药品回收的现象来推测,以低成本不合格药品原料生产药品或对修改库存药品保质期等问题也要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并要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只有加大对非法药品回收以及类似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持续深化,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证。

  (作者单位:安徽省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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