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 强基础 保安全——许昌市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纪实

  • 作者:龚翔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3-29 09:10

  “村民王××6日举办孩子10周岁生日宴,酒席15桌,聚餐人数140人。”3月3日,河南省襄城县汾陈乡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张建峰收到辖区汾陈村协管员盛库良发来的短信。“后天,带上快检设备,去现场进行指导规范。”布置完工作,张建峰打开协管员工作考核簿,对盛库良上报的信息进行了记录。

  “干的好与坏,记录说了算。”张建峰说,辖区有30名协管员,承担日常巡查、信息通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等职责,其每一项工作都有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县局发放工作补贴。”

  来自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信息显示,随着2015年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全市2417个行政村(社区)都配备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已初步建成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三级机构(市-县-乡)”、“四级网络(市-县-乡-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强化基层
  构建统一权威监管体制


  “这次机构改革,许昌市的态度很明确。一是扩大监管力量,二是补齐监管短板。”许昌市局局长张和惠说,扩大监管力量就是加快食安办、质检、工商等部门资源整合,壮大监管队伍;补齐短板就是组建乡镇一级监管机构,打通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建好村居监管信息网络,丰富监管“末梢神经”。

  据介绍,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汇报会,并列出工作时间表,稳步推进改革工作。为督导改革落实到位,许昌市政府每月实施一次督导,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

  “上面有压力,我们工作就有动力。”张和惠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强化了四个方面的沟通对接:积极与食安办、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研究解决人员、职能划转事宜;与编办沟通对接,研究解决机构、编制问题;与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研究解决选调优秀大学生村官、公开遴选公务员问题,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研究解决基层监管机构办公经费、执法装备和车辆配备等问题。

  按照许昌市委、市政府划定的改革路线图,2015年底,许昌市所辖5县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局,新成立2个分局及食品药品信息和投诉举报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稽查大队、药品稽查大队,在全市设置89个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形成了对“四品一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打牢基础
  开展基层所规范化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襄城县副县长李晓文说:“组建乡镇机构时,我们深知队伍素质高低,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至关重要,在改革伊始,就把乡镇监管所人员选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襄城县在编制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向食品药品监管倾斜。县委、县政府发文规定,每个基层所调剂解决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并于去年9月,通过公开考试,从全县事业单位中选调了4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乡镇所工作。在乡镇所所长选用方面,严格按照有关组织程序,选拔了16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同志担任所长和乡镇食安办主任,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三宝介绍,为夯实监管“网底”,许昌市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成立领导小组,采取市局领导包县、县局领导包乡(镇)的方式,深入区县、乡镇进行指导,对照时间节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落实。

  为加快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许昌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许昌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地按照“一镇一所”的要求,完善基层监管所硬件设施,监管所要设办公室、办事窗口、执法处理室、快检室、培训室、执法档案室、库房、值班室等,总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理工具四类设备。为此,许昌市财政投入320万元,为市区监管所配备226台执法设备,购置8台执法车辆;投入328万元,为18个乡镇示范所购置执法设备;投入172万元,为22个乡镇所配备执法电动车。

  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谢长献介绍,长葛市政府专门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办公用房进行了调剂,采取整合后闲置的原工商所场地、从乡镇政府现有的办公用房中调剂等方式,满足乡镇所办公需要。并通过市财政拨付资金专门用于基层办公场所改造、整修;配备了空调和办公家具,统一制作了标志标识和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全市12个乡镇所办公用房面积均都达到了150平方米以上。

  “注重硬件的同时,我们更重视制度建设。”张和惠介绍,许昌市局研究制定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日常巡查监管流程》等20多项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日常监管、人员培训、财务管理、廉洁执法等基本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行为。

  立足治本
  提升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3月3日上午,许昌市局魏都分局组织辖区34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在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召开现场观摩会。与会企业负责人现场观摩了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和软硬件建设,了解了公司落实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的经验做法。

  数据显示,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部署,许昌市局大力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截至2015年底,50家试点企业全部达到了标准要求。

  “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切中了食品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的要害,是立足长远的治本之策。” 许昌市局副局长杨松智介绍,该制度的建立将从企业内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工作推进中,许昌市局坚持“七有”标准,即:有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有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一套标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有食品安全员(师)公示牌,有一套全程管理的记录资料档案,有快速检测室并公布结果。

  许昌市局食品综合协调科科长陈冠宇介绍,该局建立了“双重推进机制”,市县监管人员分包企业,负责指导督促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运行和食品安全员(师)的配备培训;并安排专门督查人员随机抽查,查漏补缺,完善落实。经过努力,全市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同时,许昌市局与市级各家新闻单位结成“朋友圈”,对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进行不间断、常态化宣传。通过开动员会、观摩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使企业理解并接受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的意义,自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主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行业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本报记者  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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