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规模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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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4-13 09:06

  本报讯  4月9日、10日,甘肃省电视台公共频道在黄金时段播出时长90分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总决赛实况。来自全省系统的17支代表队在决赛阶段展开最终角逐。庆阳市局机关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天水市局机关代表队、兰州市安宁区局机关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白银市食品稽查局代表队、嘉峪关市局雄关分局监管一科代表队、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代表队获得三等奖。观看完节目,兰州市民周钰说:“没想到销售过期食品最低罚款5万元,法律对变质食品、网络订餐、农药使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等各方面条款都很明晰,比想像的要多要细。”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宣传普法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去年6月,甘肃省局印发《关于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确定在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并于当年7~9月,在全省食品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举办竞赛110余场次,1500余户规模以上企业参赛,近10万名食品从业者参与学法。通过“以赛促学”的形式,使《食品安全法》在食品行业的宣传普及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效果。

  监管人员不仅是执法主体,也应是学法主体。今年1月,甘肃省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稽查执法、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审评认证等机构,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行政和技术监督人员全员参与竞赛活动;县区级初赛以“股、室、所”为单位组队参赛,市州级初赛以“科、室”为单位组队竞赛,省局机关以“处、室”,省局各直属单位以“科、室”为单位组队竞赛,保证竞赛活动覆盖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和每一名监管人员。全省知识竞赛从1月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准备、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省局系统、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部组织开展学法竞赛活动,共举办竞赛180余场,720余支代表队参赛,8700余名监管人员深入学法,真正实现了普法学习单位、人员全覆盖。兰州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白银市、定西市等市州复赛均在当地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并同步录制播出。各地邀请地方“四大班子”领导、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社会公众、食品从业者、监管人员等观看比赛,有效扩大了普法工作影响力。

  为深化学法效果,甘肃省还同步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书面考试、“讲述执法故事”两项活动,组织全省监管人员参与考试,开展“讲述执法故事”演讲活动。3月1日,兰州市安宁区局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知识笔试,该局班子成员与全体执法人员一起参加考试。民勤县局、金塔县局组织来自局机关、稽查执法、检验检测及基层监管所监管人员进行“讲述执法故事”演讲比赛,深化了学法效果。

  取得全省总决赛一等奖的庆阳市代表队队员陈海翠说:在“复习的两个多月里,每天早起晚睡,对竞赛题库及食品安全法全文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逐条逐款分析,从熟悉、理解、记忆,再到融会贯通,大大提升了食品安全法律素养。”

  学法活动有力推动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近日,兰州市安宁区局对安宁金亿商行销售过期食品行为进行了处罚,销售货值69元的过期食品被罚款5.5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被处罚人王某深感痛悔,感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真是带电的高压线,触碰不得。

  甘肃省局副局长姚念文强调:“我们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基本思路是,让全省的食品企业和食品从业者主动学法,自觉守法;让全省的食药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主动学法,严格执法;让全省群众主动学习,全民普法。发动社会力量,拿起法律武器,共同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开银  郭奇强  赵 伟  景 睿)

  短评:普法也需创新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工作中,一改过去传统模式,而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从内到外、从外至内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调动公众、食品从业人员、监管执法人员积极学法、用法,较好地实现了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约束”的转变,由“抓活动”向“促常态”的转变,促进监管之水平整体提升。甘肃省的经验表明,普法宣传必须突出内容和形式的创新。

  普法宣传突出内容和形式创新,就是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促进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形成;就是要转变传统“高压式、灌溉式”的普法模式,借助富有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的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思维形式,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就是要改变以往“我说你听、我演你看”的单向灌输宣传教育模式,探索全员参与、全民参与的新模式,打造法治文化教育宣传综合平台,建立普法需求、交流及反馈机制。惟如此,普法宣传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从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法治化进程。(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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