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动真格 收回药品GSP证书71张

  • 作者:zfyadmin
  • 来源:
  • 2019-07-25 22:17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廖亮) 山东省药监局围绕药品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截至5月31日,全省共检查药品零售药店34010家,警告4998家,限期整改9465家,收回药品 GSP证书71张,撤销药品 GSP证书55张,吊销许可证2张,在山东省局网站曝光47家,在山东各市局网站曝光76家,立案查处739家,罚款145.63万元。

  

  山东省有药品零售企业共38898家。近期,山东省药监局围绕药品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零售药店为突破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4月26日至5月31日,全省共检查药品零售药店34010家,警告4998家,限期整改9465家,收回药品 GSP证书71张,撤销药品 GSP证书55张,吊销许可证2张,在省局网站曝光47家,在市局网站曝光76家,立案查处739家,罚款145.63万元。

  

  据悉,5月中旬,山东省药监局派出7个检查组,对各地的零售药店进行了暗查暗访,针对部分药店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省药监局已通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从严从重查处,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公开曝光,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负责人向社会公开。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从2019年5月起至12月,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开展药品零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针对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储存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等12类零售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分4个阶段有序开展整治,重点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和严厉打击,规范提升,长效机制和责任落实4个方面实施12项整治措施。

  

  专项治理将对零售连锁总部实施全覆盖抽检,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较多,且自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惩重处,坚持“四个一律”,凡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一律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凡存在非法渠道购药行为的企业,一律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凡主观故意经营假药的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案件及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凡涉及吊证及刑事犯罪的,除依法依规对单位进行处罚外,一律将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依法给予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并在官方网站设置曝光台,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按经营范围进行分类,根据药品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分级,根据分级分类情况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管。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向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发展,保障基层群众的购药需求。创新药学服务方式,探索“互联网+”在药品零售方面的应用,方便群众购药。

  

  在抓好突出问题整治的同时,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药品安全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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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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