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改革创新 强化效能提升

作者: 本报评论员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8-10-12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编制中的一个突出特点。这是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中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的直接体现。各地在科学制定药品监管部门“三定”规定过程中,必须深刻领会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把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首先就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近年来,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取得了境外新药上市明显加快、审评审批效率显著提升等丰硕成果。全系统要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改革的重大理念和制度创新要求体现在“三定”规定中,围绕新时代公众对健康的新需求,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药品的期待。要把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药品审评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审评审批资料要求,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药品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


  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就要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如果机构设置不够优化、职能配置不够协同,机制运行必定难以高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各地要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加快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内设机构形式上表现为机构的增减和重新排列组合,实质反映了对工作性质和运行规律的认识。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单独组建国家和省级药监局,有利于更好地体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特殊性和专业性。因此,在药品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面也要更加注重专业化、科学化。


  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还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不创新就要落后,创新慢了也要落后。我们身处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为标志的现代化浪潮中。在药品领域,全球医药产业创新提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新时期经济增长的新源泉、新动力和新引擎。强大的监管促进强大的产业,产业发展也倒逼监管升级。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思维创新、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得大数据者得天下”,特别要大力推动监管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效能。同时,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药品监管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推动药品高质量发展。


  政府监管要有成本意识,要有效能观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是新时代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内在要求。希望即将全面启动的省级药监系统机构改革能够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为履行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职责提供有力保障。(栏目:牢记使命 奋发作为 谱写药品监管工作新篇章系列谈②)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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