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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普架起药品安全共治桥梁

作者: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8-10-23

  药品知识的专业性,是妨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药品社会共治的一道鸿沟。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进行药品科普宣传,是搭建在这条鸿沟上的一座桥梁。有了科普宣传这座桥梁,才能将药品专业术语生活化、深奥知识通俗化,将药品知识冷冰冰的“严肃脸”转化为邻家大妈的可亲可近的“慈眉善目”。让公众掌握药品专业知识, 有利于提高其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有助于他们拿起科学和法律的武器,与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曾对全国27个省(区、市)城乡居民的安全用药问题进行调查,发现87%的受访者曾有过自我药疗的经历,69%的受访者看不懂药品说明书,36%的受访者在自我药疗时出现过失误,其中26%的受访者表示因此耽误了治疗。还有调查显示,69.1%的受访者希望获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这些调查结果充分说明了公众安全用药知识不足,是安全用药的短板。鉴于此,从2011年开始,国家药监部门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用药主题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公众安全用药水平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作为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如宣传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宣传形式还需要与时俱进,宣传渠道的权威性还有待提高,宣传品的制作和传播要在吸引青少年和老年人上多下功夫等。相信随着药品监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科普宣传这个监管利器,将会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气氛和环境创造更多条件,提供更多的便利,在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中发挥更多作用。


  保障药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其中,公众是药品的直接消费者,处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最前沿,是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和接受药品科普宣传,不仅能促进自身科学、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同时还能发挥影响和辐射作用,将药品安全知识和识假辨假的方法分享给身边人,帮助亲戚、朋友、同事将不安全的药品拒之门外,压缩假劣药品的生存空间。


  (栏目:药安全享健康系列谈)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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