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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医药违法广告,今日头条被罚300万

作者: 任晓宁    来源: 经济观察网 2018-12-03

  11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于300万元罚款。北京字节跳动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今日头条。


  根据处罚内容,今日头条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被处罚,3条广告被罚300万。


  此次处罚是11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做出的处罚。3条广告分别是:发布“同仁堂葛根山药胶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万元;发布“同仁堂安欣胶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万元;发布“芪冬养血胶囊”非处方药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万元。


  今年3月30日,今日头条也曾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品广告,被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没收广告费23.5万,罚款70.7万,罚款费用是广告费用的3倍。


  我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对于违反四十六条规定的,《广告法》也规定了处罚原则。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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