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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七寸" 倾力保"舌尖"——钦州市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实现新突破

作者: 李舒雯 曾宇    来源: 中国健康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1-11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李舒雯 通讯员  曾宇 报道 2018年,广西钦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入关键年头,在"四个最严"指导下,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稽查打假拳头作用和行刑衔接优势平台,依法查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将"拳头"狠狠击打在违法犯罪分子的"七寸"上,全市案件数量和质量实现新突破。


  深挖案源线索  重拳查处"四品一械"违法行为


  过去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办"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95件,涉及货值金额171.11万元,罚没款共计464.05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566件,药品类案件164件,化妆品类案件42件,保健食品类案件10件,医疗器械类案件13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食品药品案件7起。12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承办的巫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酒类产品经营案,入选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典型案件。


  一年来,稽查人员利用检验报告追踪溯源,根据国家总局、自治区局食品药品质量公告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全面细查每个问题品种,从可疑线索中深挖案源,最终挖出幕后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1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不合格检验报告提供的线索,查处了钦南区某美容店销售不合格化妆品案,现场查获不合格化妆品一批,涉案货值5.9万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定网格 强协作 违法行为难逃法网


  为了将稽查面拓宽,钦州市局还通过网格化监管深挖案源。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共划分70多个网格,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利用每个网格的监管员、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发挥"千里眼"作用,及时发现案源。同样在2018年1月,钦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信息员提供的线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捣毁了一处无证生产销售油炸类食品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一批,涉案货值5万元。


  此外,通过部门协查,越来越多的案件浮出水面。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力度,了解信息,变被动为主动,寻找违法犯罪线索。2018年8月,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淘宝网上发现有商家通过网络销售名称标识为"百圣油"的商品,该商品既无生产厂家,也无生产批号,疑似假药,发货地址在灵山县陆屋镇。灵山县局经过几个月的摸排,基本掌握到了相关情况。11月27日,灵山县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收网行动,对位于陆屋镇生产"百圣油"的假药黑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查获成品"百圣油"13000多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用好行刑衔接  合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后,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信息互通和案情会商,2018年共举行了专题会议3次,互通涉嫌违法犯罪信息18条,并多次联合钦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赴山东、深圳等相关省市,对假冒我市桂龙药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在多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形成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2018年3月,钦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突击检查,发现了一处销售假药的黑窝点,现场查获"蛇粉风湿王""白虎活络膏"等假药一批,涉案货值金额2.4万元,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为激活全市稽查"一盘棋"的新格局,钦州市局还建立健全市三级打假协作机制,分别设立市、县区、镇(街道)稽查支队、稽查大队、稽查中队(稽查小分队),配足配强稽查办案人员,落实经费、执法用车和装备,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工作奠定夯实基础。在查案基础上,坚持案情分析周会、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持续加大对全市重大案件的督办、协调和指导力度,对重大案件涉及的县区予以挂牌督办。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章镭表示,"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队伍建设和强化行刑衔接,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打破地域限制,整合稽查资源,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吴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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