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胃药被国家药监局禁用:因存在严重不良反应,涉及四款知名药

作者: 张胜坡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9-02-18

  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相关药品须全面停用,限时召回并销毁。


  2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根据药监局所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名单”,国内市场上含有呋喃唑酮的复方药品包括“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 ”“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二维呋喃唑酮片”“谷海生片”,分别由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等13个企业生产。


  据了解,上述药品主要用于治疗肠胃疾病,比如“呋喃苦参黄连素片”,其药品说明书显示,该药属于抗菌消炎药,用于急性菌痢,肠炎等。


  停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不影响临床用药


  停用含呋喃唑酮的复方制剂并不会影响临床用药。“我们在临床上从来不使用它们”,问药师创始人、原北京和睦家医院药师门诊主任冀连梅告诉南都记者,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临床应用并不普遍,因此停用后也不会影响临床用药。


  在她看来,国家停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是正确的。“含呋喃唑酮的复方制剂本来就没有存在的科学证据”,冀连梅告诉记者,把呋喃唑酮和其他药品混合制成复方制剂找不到可靠的科学证据支持。这意味着这些复方药品并没有确切的临床疗效,反而可能会带来诸多副作用。


  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国内药品审批注册领域管理混乱,大量未经严格临床试验的药品集中上市。“最近两年,国家药监局开始逐步清理这部分药品,我认为此次禁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冀连梅打了个比方说,“就跟我们收拾屋子似的,垃圾要逐步地清理出去”。


  呋喃唑酮单方制剂并未要求停用


  国家药监局在公告中称,“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


  所谓“严重不良反应”,冀连梅猜测,这很大程度上源于呋喃唑酮的滥用。据了解,呋喃唑酮大剂量、过度使用常见的毒副作用有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多发性神经炎、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皮炎、过敏性哮喘等。尤其是多发性神经炎,有的病人在大量长期服用呋喃唑酮后出现四肢感觉异常及运动障碍,如手足麻木或痛觉减退甚至有肌肉萎缩。


  此次的停用公告不涉及呋喃唑酮的单方制剂,即公众口中的“痢特灵”未被禁用。“呋喃唑酮的单方制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有临床治疗价值的”,冀连梅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国家药监局修改了呋喃唑酮单方制剂的药品说明书,将它的适应症限定为“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上的一篇研究也显示,呋喃唑酮与其它药品联合应用治疗感染了幽门螺杆菌的消化性溃疡患者时,效果显著,安全性、耐受性也较好。


  “它的禁忌症、副作用比较多,但不代表这个药就一无是处,不安全更多跟过量使用或滥用相关”,冀连梅认为,呋喃唑酮单方制剂作为处方药,在医生严格指导下使用是安全的。而且,有大规模的临床试验数据证明呋喃唑酮在难治性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的作用,所以推荐患者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呋喃唑酮是合理的。


  不过,冀连梅也提醒公众,使用呋喃唑酮要注意规避禁忌人群。根据新修改的药品说明书,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性患者使用该药容易发生溶血性贫血,因此禁用;14岁以下儿童也要禁用。“还有就是哮喘患者也要慎用,因为呋喃唑酮也可能诱发哮喘”,冀连梅表示。(见习记者 张胜坡)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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