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禁设小卖部外,也应管好校外小卖部

作者: 叶金福    来源: 浙江法制报 2019-03-13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肪食品。


  不知从何时起,校园内出现了小卖部的身影。每到下课或放学时间,这些小卖部就挤满了买零食的学生。由于绝大部分学生属于低消费人群,因而小卖部里出售的食品价格大多为五毛、一两元,而糖果、辣条、饮料等几乎成了小卖部的“标配”。由于这些食品含有高盐、高糖及高脂肪,对处于发育期的学生而言,对身体健康非常有害。此次多部委制定规定,明确“校内禁设小卖部”,这既是对学生食品安全的重视,也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关注。


  但笔者以为,仅仅规定“校内禁设小卖部”还不够,还需像管好校内小卖部那样管好校外小卖部。不少人都知道,校外小卖部可谓紧跟学校和学生步伐:学校开学了,校外小卖部也开门;学校放假了,校外小卖部也“放假”。这些小卖部善于投学生所好,糖果、辣条等学生最爱是他们最常卖的的食品,有些小卖部考虑更多的是价廉而非物美,甚至成了假冒伪劣食品的倾销点。


  近年来,校外小卖部里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问题被屡屡曝光。虽然相关部门也经常检查,但打击效果一般。可以想见,校内禁设小卖部一旦实施,这些校外小卖部很可能吸引更多学生。


  因此,相关部门除了要紧盯校内小卖部外,还需紧盯校外小卖部。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惩处力度。对校外小卖部的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从业健康证等应严格把好审批关,经常性开展检查,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采取最严措施。另一方面,学校和家长要加大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力度,让孩子明白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从而自觉远离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此外,还需加强对校外小卖部经销者的诚信教育,促使其不采购、不销售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


  笔者相信,只要多方努力,形成合力,既管好校内小卖部,又管好校外小卖部,就能让学生远离假冒伪劣食品和垃圾食品,护佑学生健康成长。(叶金福)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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