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作者: 戴谦 何文婕 吕佼    来源: 青岛日报 2019-03-27

  近日,青岛市中级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审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并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


  2018年3月至今,青岛法院对109名实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判处了刑罚。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判处刑罚人数增加,判处的被告人数同比增加34.6%。二是涉案罪名相对集中。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59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39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11人;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销售按照假药论处的药品、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的药品和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三是家庭成员犯罪比例仍然较大。判处的109名被告人中,夫妻、亲属等家庭成员共同犯罪占33.9%。例如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大多是夫妻共同参与加工生产或家族经营。(记者 戴谦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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