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减免手续 “特药”患者就医用药“最多跑一次”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2019-06-27

  近日,南京市医保局印发通知,为满足患有重特大疾病患者使用特殊治疗药品(以下简称“特药”)需求,自2019年7月20日起,简化特药待遇资格准入经办手续,方便“特药”患者就医用药,解决“特药”患者“看病难”问题。


  免去两项审核手续


  免除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特药待遇申请表。患者在特药定点医院就诊时,直接由医院医保办根据特药责任医师申请,办理特药待遇的准入登记和信息录入,不再需要患者亲自上门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办理《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待遇证》(以下简称《特药待遇证》)。


  免除特药患者持证就医要求。患者办理特药待遇准入登记后,可凭责任医师处方,在本人选定的特药定点医院就医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无需出示《申请表》和《特药待遇证》。


  两步办好待遇资格


  提出申请。特药责任医师根据参保患者病情,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审核登记。特药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参保人所持《申请表》及相关病历资料,将审核通过后的参保患者使用特药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将相关准入资料整理存档,向医保经办机构在线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审核,实现特药待遇资格准入和复查、退出管理。


  共同维护特药使用管理秩序


  定点医院规范诊疗行为。全市25家特药定点医院要加强责任医师的临床诊疗规范考核管理,确保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落实特药使用复查评估制度要求,定期开展特药使用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医保经办机构。


  患者遵从特药管理规定。全市5000多特药患者在享受特药待遇期间因病情变化等情形需要,应定期到责任医师处复查评估,不按规定时限复查的,将被暂停或者取消特药待遇。


  经办机构优化管理服务。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以优良的作风做好对患者和定点机构的管理服务,对本年度内各类特药使用量、使用效果、服务管理、基金支出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行政部门严格考核。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实施情况,纳入医保行政部门对其业绩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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