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

  • 作者:孙淑琴 韩希军
  • 来源:未知
  • 2014-09-06 07:18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上超市购买食品已经成为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主要渠道,针对我县部分超市仍存在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秩序较混乱等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出台意见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相关责任。推行超市主办方“食品安全首责制” ,使市场主办方真正担当起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监管部门同主办方,主办方同经营者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市场主办方、经营者、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责任和关系。
    二是加强监督抽检。超市主办方应委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每天都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查检测,调查了解场内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商品,予以查封扣压,并向区农业或者工商部门报告。同时,在超市显著位置设立商品质量公示牌或大屏幕,每天将检测结果进行集中公示,引导百姓安全健康消费。 
    三是实施市场准入。结合实际情况,对进入超市农产品、加工品等实行分类准入管理,落实索票索证等制度,如采购通过质量安全(QS)认证的副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等。同时,推行追溯制度,对在超市抽检或执法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准入商品,除作出相应的处理外,还要及时追溯发生问题的源头并追究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大屏幕、横幅标语、宣传窗等媒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大屏幕或公示牌上报道超市食品安全动态,全面提高超市管理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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