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联合查处无证流动销售假药案告捷
日前,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以贩卖假药罪判处无证流动药贩李某有期徒刑两年。自此,以安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主、联合公安部门破获的“李某销售假药案”的主犯,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今年3月,河南省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检测车在市区西部农村诊所发现“阿莫西林胶囊”、“多潘立酮片”等7批假药。执法人员迅速登录河南省药品抽验信息平台,查阅安阳县药品抽验信息,发现安阳县局监管执法人员在该县西部曾抽出“多潘立酮片”、“消渴丸”、“地奥心血康”、“吗丁啉”等十几批次假药。针对这一情况,安阳市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分析动态、把握形势,决定由安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查处。
安阳县局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到抽到假药的药店、诊所,向负责人询问假药来源。在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公安部门配合下,6月3日,将售假分子李某擒获。该局执法人员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迅速在李某家中查获“三金片”、“多潘立酮片”、“地奥心血康胶囊”、“消渴丸等”14种“药品”,标值16000余元。据李某交待,今年3月,其在某医药供求网上查到一些“药品”的供货信息。然后,其与该网站会员张某联系,张某将“药品”发给李某,李某再销售到药店和诊所。李某在购买上述“药品”时没有查看、留存张某的资质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没有票据。为逃避监管,李某在向药店和诊所销售“药品”时印制了两份名片,在不同场合使用,案发时已经销售“药品”标植5万余元,大部分销往农村偏僻地区,获利1万余元。
该局迅速将情况报安阳市局后,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查获的涉案药品连夜检验。6月4日凌晨1点30分,经检验有一批治疗心脏病的药品——酒石酸美洛托尔片不含有效成分,可推定李某涉嫌销售假药罪。由于没有省级药检机构出具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鉴定报告,公安部门无法立案。安阳县公安局只能以嫌疑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为由予以行政拘留7天,请安阳县局在7日内提供省级药检部门的鉴定报告。按照常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周期约15天。但超过7天,李某就会被公安机关释放,所做的一切可能前功尽弃。面对这一情况,经省市局协调,6月4日,安阳县局执法人员顾不上连夜突审的疲劳,带着14批样品到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做鉴定。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特事特办,立即安排人员加班加点实施检验。6月6日,根据豫省药检评[2008]13号鉴定结论,标示为某制药集团的“地奥心血康胶囊”、标示为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丸”等8个品种均未检测出所标示有效成分。有充分证据证实,无证销售假药的李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安阳县检察院依法做出批捕决定。经开庭审理,安阳县人民法院以贩卖假药罪判处无证流动药贩李某有期徒刑两年。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的销售清单,安阳县局对排查出的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的单位依法给予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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