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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
据SFDA网站讯 2008年3月19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卢彦朝、副局长白玛桑布分别带队组成两个工作组深入自治区藏药厂等4家药品生产企业和拉萨市医药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了解药品生产、经营状况,检查指导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毒性药材毒性试剂、易燃易爆试剂、特殊药品的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针对拉萨市目前的社会局势,检查组要求:一是拉萨市目前处于非常时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决不能放松对各环节的管理,尽快恢复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保障药品供应。二是要加强对毒性药材毒性试剂、易燃易爆试剂、特殊药品的管理,不能麻痹大意,不能让分裂主义分子和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三是要继续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做好24小时值班巡守,强化门卫制度,确保企业内部安全。
目前,拉萨市大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并能按照GMP、GSP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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