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安办对食品安全法宣传第二阶段工作提出新要求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网
  • 2014-09-06 07:42

    据国家食品安全网讯 日前,福建省食安办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食品安全法宣传第二阶段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通知明确要求在第一阶段食品安全法宣传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将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作为当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学习食品安全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普法环境,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创造良好氛围。
    一是重视利用媒体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开辟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举办媒体食品安全法专家 “大讲堂”、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重要条款重点内容答疑解惑等方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宣传,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大,有声势、有力度的强大宣传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宣传活动。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各地食安办要联合各有关单位(部门)各级组织,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宣传形式,根据社区居民、农村群众、学校学生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依法维权等宣传教育,使食品安全法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由各地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主要成员单位和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以开展“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相对集中一周时间在主要城区干道、人口聚集的乡镇、重点企业、主要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设立现场咨询台,摆设宣传展板,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名优食品展示等,为群众讲解食品安全法,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受理举办投诉名等内容,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氛围。
    四是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学习培训。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作为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要督促各食品行业协会认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首责意识,树立食品安全诚信理念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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