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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据SFDA网站讯 为贯彻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第70号令),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日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及市区县两级的事权划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特大型餐馆,承担一、二级接待任务的单位以及其他需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证的单位,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其他需要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按属地管辖原则,到所在区县(自治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水上运营企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到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细则》还进一步细化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补发及注销需提交的材料、相关办理程序、时限要求,以及须公示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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