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做好<br>新版药品GMP宣传及实施工作
据SFDA网站讯 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版药品GMP,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多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执行新版药品GMP。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新版药品GMP的条文内容,把握其理念和思想。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深刻领会规范要求,狠抓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和降低风险,确保生产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拟于近期举办3期培训班,分别以药品监管人员、GMP认证检查员和企业为对象开展轮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促使监管人员、GMP认证检查员和企业准确理解新版药品GMP,严格执行各项要求。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造并通过认证。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各企业加大硬件投入,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造并通过认证,提高管理精细度,有效保证药品质量。要求各企业牢牢把握执行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三个时间节点: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车间时间节点;新建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时间节点;新建其他类产品生产企业时间节点。
三是加强督导,要求企业尽快执行新版药品GMP。在新版药品GMP实施过渡期,对于已取得证书有效期满申请复认证的企业,可申请按98版药品GMP要求进行检查,但核发证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015年底。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新版药品GMP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报所在地市州局备案。过渡期间,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均应按照新版药品GMP要求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监督企业按照实施计划进行整改。2011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试行警告信制度和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对于达不到98版要求的,除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改正,收回《药品GMP证书》,还将在网上给予公示。力争在5年内顺利完成全省企业新版药品GMP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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