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6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就今年的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提出了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在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分级试点、动态管理”的思路,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检查频次,检查要全覆盖、无遗漏。要督促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继续加强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药饮片经营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日常监测、GSP认证督查工作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
    四是深入推进药品信息化监管。不断完善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规范经营企业药品质量信用工作、提升品种在线监管效能、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和推进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品种在线监管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流通环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并按时完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监管专项行动、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监管专项行动和流通领域抗菌药物的专项检查。
    六是深化“小药店”整规工作、开展药品流通监管试点和调查研究等工作。
    为确保今年药品流通日常监管工作圆满完成,《意见》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加强考核,将工作抓细、抓实、抓长、抓优;二是围绕总体思路,树立五种意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的理念,坚持树立争先创优、求真务实、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服务发展的意识;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开展对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探索研究,开拓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药品流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及时上报信息。要认真做好监督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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