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负责人联系制度 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br>山西示范县创建突出政府主体责任

  • 作者:冯子刚、李平林、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0

    据中国医药报山西讯  记者冯子刚  李平林  通讯员曹保平报道  去年以来,山西省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中将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改变一个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从药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示范镇创建抓起,确立以点带面、示范推动的创建思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药品安全监管大格局。去年全省共评出5个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今年,全省已有18个县(市、区)申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2~3个县(市、区)争创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山西省建立了创建示范县政府负责人联系制度,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明确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层级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了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了“政府主抓、药监牵头、部门配合、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示范县创建格局。
    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行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的“三化”监管模式。运用项目管理的办法,督促各县将辖区分为若干个“格”,每“格” 设置一名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监管与服务,构建了“以‘格’定责任、以‘网’同检查、以‘邻’相互补”的立体监管格局;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餐饮保化不同企业类型,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要求,制定格式化检查内容,防止检查漏项,提高检查效率;对监督检查过的企业实行痕迹化管理,检查和整改内容都要详细记录在案,并由行政相对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初步形成了单兵集成化、管理协同化、信息共享化、效能最大化的管理机制,有效整合了监管力量,提升了综合监管效能。
    此外,山西省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同时发展以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为主体,以零售药店、非处方药品专柜为补充的药品供应网络,实现了药品供应全覆盖。 
    一年来,通过以政府为主导的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开展,山西省掀起了创建工作的热潮,药械电子监管平台稳步建立,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村到户,药品安全意识深入政府部门以及百姓心中,药品安全示范创建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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