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化妆品企业量化分级试点见成效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陈素娟报道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三明市泰宁县完成了对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这标志着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两地开展的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福建省局制定了《福建省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行)》,从今年6月开始在莆田市涵江区和三明市泰宁县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结合实际,细化量化了分级管理评分细则,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培训,与企业签订化妆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帮助企业建立了化妆品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购进验收、不合格产品管理、不良反应监测等一系列制度,从大到小、从城市中心向城乡接合部稳步有序地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按照评定标准,试点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试点企业评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级并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莆田市涵江区11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被评为优秀企业,并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参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三明市泰宁县城区13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化妆品专卖企业参与了量化分级评定,4家企业评为优秀,4家企业评为良好,3家企业评为一般,2家企业评为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这2家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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