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采取五项措施提升药品信息化监管水平
2010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药械信息化建设监管工作,高位推动,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实时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提升监管水平。按照“建得起、立得住、运行稳、效果好”的目标,通过票据管理“五个一”、稽查办案系统“五分离”、远程视频监控“五检查”、实时监控平台“五公开”、科学监管“五严防”五大举措,切实发挥药品实时监控系统作用。
一是加强药品票据管理,推行“五个一”。(每次进货一录入,一月票据一装订,每天进货一标签,每日一上报,每个品种一分钟之内查到票据)。按照进货企业分类每月装订成一册,每次进货票据都贴上标签,标明进货日期,并完整、准确录入电脑。同时,每天按时上报到实时监控平台,通过平台,监管人员对每天上报的数据做详细登记,并且和批发企业作对比,检查其是否按要求真实上报。
二是强化稽查办案系统,推行“五分离”。2010年开始实施网上稽查办案系统,严格实行执法办案、立案调查、裁决、处罚、执行“五分离”制,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通过稽查办案系统就可以立案,立案后经局领导网上审批,案件将无法删除更改,增加了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拖拉等现象。网上稽查办案系统“五分离”办案机制规定了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和衔接运转程序,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更明确,配合更协调,减少了行政执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案件制作水平。
三是实行远程视频监控,推行“五检查”。利用网络建立联系群,从而实现了远程视频监控,做到日常监督检查与视频监控检查相结合,增加了监管频率。通过视频,一查店容店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查住店药师是否在岗、三查每月票据是否按要求装订、四查销售药品是否打印销售小票、五查是否有问题药品及问题药品是否下架停止销售。降低了监管成本,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
四是利用实时监控平台,推行“五公开”。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平台,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五公开”。即“行政审批程序公开、案件承办程序公开、企业诚信度公开、办结案件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开通网络举报、网上政风行风评议、展开网上廉洁执法监督等活动,公示案件办理状态,推进阳光执法办案,体现办案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进一步提高执法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做到“五严防”。在信息化建设实施三年以来,做到“五严防”:严防弱化监管部门的服务理念、严防弱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培训力度、严防产生“信息化建设万能”的误导、严防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严防企业上报虚假数据。为确保信息化建设数据安全、真实、可靠,制订《药械实时监控管理办公室制度》、《实时监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系统安全。药监部门负责药械实时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违反有关制度的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制定了考核制度,对误报、迟报、漏报等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今后,伊宁县多部门将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共同搭建监管平台,全方位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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