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药品安全监管“全市一盘棋”
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和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联动推进
据中国医药报云南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将市级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与县级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相结合,市县两级共同推进,曲靖市采取政府组织推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与各相关部门“全市一盘棋”,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监管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今年年初,曲靖市被列为云南省三个“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州(市)之一。曲靖市委、市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副市长任组长,食品药品监管、发改委、监察、卫生、财政、公安、工商、广电、农业、邮政等12家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曲靖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在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了办公室。
“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要跳出药监看药监,要牢固树立‘药品安全靠大家’的观念,坚决走综合治理的道路。”领导小组副组长、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缪应虎告诉记者。
为了解决药品安全责任不明、责任落实无保障等难点问题,曲靖市以完善和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涉药企业的药品安全责任为核心,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突出抓好“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机构、建立监管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五个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工作。
据了解,曲靖市在市县乡三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实行了目标责任制管理,以确保落实地方政府药品安全“负总责”。详细规定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发改等职能部门的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对各部门履行职责的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明确规定监察部门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以确保做到“部门各负其责”。为了落实企业责任,曲靖市还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分别强化落实企业的药品安全责任。
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参与责任体系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真正把责任体系试点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曲靖市抓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的机遇,积极动员下辖的9个县(市、区)政府组织申报“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确立了“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与“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上下对接、有机结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目前,9县(市、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
“试点和创建工作在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目标要求上基本一致,”缪应虎说,“因此,两项工作的结合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消除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盲区,不断完善覆盖药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权责一致的监管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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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曲靖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10多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体现出曲靖市“药品安全靠大家”的工作思路。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并对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卫生部门负责落实药品使用环节安全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及创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案件;工商部门负责药品广告监管;广电、报社等部门及新闻媒体机构配合开展药品广告审查、监测及违法广告查处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医疗机构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按照“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GAP)”做好中药材种植的规划和组织指导;邮政部门负责做好药品收递行为尤其是大宗药品邮递的审查及报告备案工作;发改部门负责依法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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