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出台<br>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黑名单”制度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CFDA网站
  • 2014-09-06 07:31

    据C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经营秩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银川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 
    《制度》规定凡药学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一是药学技术人员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个人职称、不在职证明等资质证明材料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后证实为虚假材料的;二是药学技术人员提供的虚假资料,协助他人或单位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实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三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应在岗而未在岗又无正当理由,发生三次视为该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为虚挂;四是经核查证实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属伪造的;五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银川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办法(试行)》认为应列入 “黑名单”的情形。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并列入“黑名单”的药学技术人员,将取消其在该药品经营企业的任职资格,在全市医药行业内通报,并通过本局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是执业药师的还将通报给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年内不得在银川市辖区内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或到其它药品零售企业聘任药学技术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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