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局全面落实网格监管责任

  • 作者:李来俊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11-17 09:21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继出台《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呼和浩特市食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基层食药监管所、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的通知》,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呼和浩特市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旗(县、区)、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85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农村(社区)聘请1600名协管员,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制定各级监管网的工作目标,明确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的工作职责,形成“网格清晰、职责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监管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工作通报、业务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考核评定,全面落实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监管能力。(李来俊)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